| 文號: | 沭審服發〔2022〕5號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 發布日期: | 2022-07-19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審服發〔2022〕5號
各有關科室: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食品經營領域審批便利化,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關于開展食品連鎖經營企業“一證多址”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關于開展食品連鎖經營企業“一證多址”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為基礎,完善信用審批管理機制,通過優化服務流程、提升審批效能、強化監督管理,在食品連鎖經營企業試點“一證多址”改革,大幅縮短審批時限,實現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集成審批、集成管理,構建政府、社會、企業多元共治格局。
二、定義和實施范圍
(一)定義
本方案所稱“一證多址”改革,指對于在采購配送、經營管理、質量管控等方面達到一定標準的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在臨沭縣開辦一家或多家分支機構時,審批部門依信用情況進行“一證多址”辦理。
審批部門為該類連鎖經營企業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記載試點區域包含分支機構的經營許可信息,不再為分支機構發放紙質許可證,分支機構通過懸掛《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實現“亮證”。
(二)實施范圍
“一證多址”試點區域范圍覆蓋全縣。申請辦理“一證多址”,應由連鎖經營企業發起,并滿足以下條件:
1.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在臨沭縣設立分支機構;
2.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在臨沭縣注冊,在本縣范圍內使用統一商號(字號)、實行統一采購配送和統一規范經營管理,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專業的管理團隊;
3.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注冊在臨沭縣的,需在臨沭縣已有2家以上分支機構;注冊在其他地區的,需在臨沭縣范圍內已有10家以上分支機構;
4.各分支機構與食品連鎖經營企業之間、各分支機構之間的經營項目、工藝流程布局、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
5.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的從事食品經營的基本條件。
對于承接群體性聚餐的大型及以上餐飲經營者、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主體業態,監管、執法部門反饋風險等級高、信用差的企業,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復的企業等,不適用“一證多址”改革。
(三)工作安排
推動“一證多址”與“證照聯辦”“一鏈辦理”等改革制度疊加;對于注冊在臨沭縣的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同步疊加“一照多址”改革。
改革試點自2022年6月起施行,并結合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在此期間,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做出明確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和資格審查。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或線下政務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窗口”,提出“一證多址”經營申請,審批部門按照本方案相關要求對企業的基本情況、規范經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查。必要時,審批部門可函請住所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助提供監管執法信息作為審查參考。連鎖經營企業可以單獨提出資格申請,也可以在開辦分支機構時同步提出申請。
(二)制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審批部門向食品連鎖經營企業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授予其在試點區域內開設分支機構時可以信用“秒批”的資格,并用于記載試點區域內所有分支機構信息,原則上有效期5年,隨食品連鎖經營企業許可證有效期以及改革試點情況適時調整。對未申請資格審查或經審查未通過的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開辦分支機構仍按一般許可程序辦理。
(三)開辦分支機構。《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在試點區域內開辦分支機構時,可以選擇常規方式辦理,也可以選擇“一證多址”方式辦理。選擇“一證多址”方式辦理時,審批部門提供事前技術指導,對達到一定標準或條件的企業,聯合其他部門提供標準化選址服務,予以優先布局。審批過程中,將分支機構信息記載至《食品經營許可證》二維碼中。各分支機構懸掛《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即視為“亮證”。分支機構許可信息變更或延續的,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相關程序辦理。
(四)實施多項改革措施疊加。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和“一證多址”可以同步辦理,實現“證照聯辦”。對于注冊在臨沭縣的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可以同步辦理“一照多址”。多項改革措施疊加的,推動材料去重復用,最大程度精簡申請材料。
(五)審管聯動。強化數據共享,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將“一證多址”辦理情況推送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要求對分支機構開展監管工作,工作中發現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或分支機構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應及時告知審批部門,涉及其他區的還應當告知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六)風險信用監管。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嚴重失信行為、重大違法行為、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等情形,不宜適用“一證多址”改革或無法滿足本方案規定條件的,取消其“一證多址”資格,收回《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信息推送至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七)一證多址《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延續和注銷
1.變更。證面信息變更的,審批部門應當為其換發新證。食品連鎖經營企業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等實質內容變更的,應當重新進行資格審查。
2.延續。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可以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申請資格延續。逾期未申請的,需重新進行資格審查。
3.注銷。申請人可以申請注銷。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者“一證多址”資格被取消的,審批部門應當予以吊銷或注銷,并告知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工藝流程布局等實質內容發生改變,可能影響“一證多址”改革實施的,應當及時告知審批部門,并按照上述相關流程辦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指導,主動推進落實。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及指導工作,穩妥、有序推進“一證多址”的實施。
(二)落實工作職責,依法有序推進。行政審批局要切實擔當起試點改革工作的主體責任,按照時序穩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不斷完善改革內容,確保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三)做好溝通協調,及時總結評估。在試點過程中做好溝通協調,根據試點情況及時總結報告,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要加強培訓、及時做好工作總結,評估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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