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交政字〔2017〕5號 | 成文日期: | 2017-01-24 |
| 發布日期: | 2017-01-24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交政字〔2017〕5號
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臨交政字〔2017〕8號)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現將《臨沭縣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交通運輸局
2017年1月24日
臨沭縣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臨沭縣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和完善臨沭縣交通運輸行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重污染天氣的預防、預警和應對能力,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按照臨沂市交通運輸局印發的《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我縣交通運輸實際,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沭縣交通運輸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日常監測與管理,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切實預防重污染天氣的發生。在重污染天氣下,強制執行污染減排措施,加強人體健康防護,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對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
屬地管理、統一領導。臨沭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內交通運輸行業的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加強預警、提前響應。根據預警級別啟動響應程序,提前做好落實應急措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專業優勢,綜合采用經濟、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協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臨沭縣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局辦公室、科教科、安全科、縣運管所、監察大隊、客管辦、局路政科、規劃基建科、農村公路養護中心、海事所、車隊及縣盛通公交有限公司組成。作為我縣交通運輸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機構。
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姜錦根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領導、指揮、決策。
(1)統一組織指揮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重污染天氣的預警與應急響應工作;
(2)向市局和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所需人員、物資、器材裝備等應急保障及救助支援工作。
2.3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科教科、車隊:加強對重污染天氣和預案的宣傳報道,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負責安排機關及局屬單位公務車輛限行等應急措施。
縣運管所:負責制定實施《道路旅客運輸惡劣天氣專項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客運保障應急方案》。應急響應期間啟用應急運力儲備,組織重污染天氣緊急疏運,社會車輛限行時加大道路運輸和公共交通運輸保障。
縣監察大隊、路政科、規劃基建科、農村公路養護中心:負責交通工地揚塵治理,加大對營運車輛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違章行為的檢查力度,減少路面揚塵污染。
縣盛通公交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應急方案》,應急響應期間社會車輛限行時加大公共交通運輸保障。
局應急辦:組織編制實施《臨沭縣交通運輸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承擔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上傳下達、會議組織、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資料管理等工作。
3 預警發布與解除
3.1預警分級
結合城市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預警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經預測,將發生1天及以上AQI≥500,空氣質量為極嚴重污染級別;
橙色預警:經預測,將發生連續3天500>AQI>300,空氣質量為嚴重污染級別;
黃色預警:經預測,將發生連續3天300≥AQI>200,空氣質量為重度污染級別;
藍色預警:經預測,將發生連續1-2天500>AQI>200,空氣質量為重度或嚴重污染級別。
3.2預警發布
根據縣應急指揮辦公室發布的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范圍、建議預警等級、首要污染物、AQI值范圍及平均值等內容,下發縣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響應通知。
3.3預警解除
根據縣應急指揮辦公室發布的預警解除通知,下發縣交通運輸局解除應急響應通知。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預警與響應同步啟動,啟動預警的同時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響應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發布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接到縣應急指揮辦公室預警信息發布通知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啟動通知,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啟動應急措施。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啟動相應應急措施。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宣傳報道。
4.3響應措施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響應措施,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協調、監督檢查和宣傳報道等。
(一)Ⅳ級響應措施
向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提醒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做好防護并根據職責分工,強化日常檢查。
(二)Ⅲ級響應措施
1.向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在建成區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的渣土砂石運輸車及核定載質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在建成區內通行。
3.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道路、橋梁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建筑工地抑塵措施。
(三)Ⅱ級響應措施
1.向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機關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在建成區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的渣土砂石運輸車及核定載質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在建成區內通行。
3.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道路、橋梁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作業,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工地抑塵措施。
(四)Ⅰ級響應措施
1.向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在建成區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的渣土砂石運輸車及核定載質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在建成區內通行;協調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3.除特殊情況外,停止所有道路、橋梁等施工工地作業。
5 信息報送
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半小時內上報至臨沭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辦公室,內容包括預警級別、發布時間等;之后每日15:00前將續報上報,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6 應急措施的執行與監督
應急響應啟動后,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成員單位。預警區域內應急措施的執行由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響應通知后立即組織實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成員單位進行指導和協調。應急措施應于應急指令發出后4小時內落實到位。
7 響應等級調整或終止
接到縣應急指揮辦公室通知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成員單位調整或終止應急措施。
8 總結評估
應急終止后,各科室單位及時總結應急響應執行工作情況,包括預警反應時間、派出執勤人員數、公交車應急使用量、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等,一并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終止后次日17:00前將情況匯總上報。
9 應急保障
9.1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各單位應急組織建設,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能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專職人員,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預案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的能力,保證預警和響應工作的落實。
聯系電話:6090050 6091380
電子郵箱:ls_6091380@163.com
9.2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工作聯絡,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聯絡通暢,處置及時。
9.3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需要和各自職能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指揮、應急處置、應急救治等應急設備與通信設備。
10 附則
10.1名詞術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ir Quality Index,簡稱AQI):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無量綱指數。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在空氣污染監測指標(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標)基礎上計算獲得。
城市重污染天氣: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 633-2012),城市重污染天氣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城市重污染天氣可分為重度污染(5級)和嚴重污染(6級)兩級。
重度污染(5級):AQI指數為201-300,即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5級)的大氣污染。
嚴重污染(6級):AQI指數大于300,即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6級)的大氣污染。
PM10: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或等于10μm的顆粒物,也稱可吸入顆粒物。
PM2.5: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或等于2.5μm的顆粒物,也稱細顆粒物。
應急演練: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黃標車: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的簡稱,是指經檢驗合格的國Ⅰ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天然氣汽車和國Ⅲ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無標車: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的簡稱,是指未領取環保標志或經機動車年檢尾氣不合格的車輛。
綠標車: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的簡稱,是指經檢驗合格的國Ⅰ以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天然氣汽車和國Ⅲ以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主要產生于油氣、涂料、有機溶劑等生產、加工和使用過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