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交政字〔2016〕10號 | 成文日期: | 2016-01-15 |
| 發布日期: | 2016-01-15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交政字〔2016〕10號
為認真貫徹各級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安全管理,提升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根據各級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全面實現2016年安全生產任務目標,確保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和打造“沂蒙幸福交通”品牌,按照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逐一明確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切實推進“平安交通”建設,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局面,努力構建大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提升行業安全監管水平,為全縣交通運輸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縣委縣府及縣安委會和市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降低事故總量,努力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實現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深化安全標準化體系建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科學管理,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的規范化,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實現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現代化和操作規程標準化,實施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實名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做到安全責任網絡橫到邊、縱到底、無縫隙、全覆蓋。
(二)加強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深入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260號令《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制度的要求,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規定,加大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力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活動,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四次集中行動,全面加強農村公路、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客運公交出租、工程施工等重點領域安全監管。
(三)狠抓農村公路安全管護。深入開展“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行動,繼續落實“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分級管理體制,形成縣、鎮、村三級投入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毀路案件,維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不斷加大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斷改善公路域環境整治,加大安保設施建設,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四)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保持整治非法違法經營行為的高壓態勢,嚴禁企業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嚴厲打擊“三無四黑”非法違法行為,繼續開展非法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超員等違章經營行為治理,確保交通運輸市場安全有序。
(五)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按照“重在預防、深挖隱患、強力整治”的要求,繼續開展農村公路安保工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人員密集場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場地的安全專項整治和“平安交通”建設。加大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登記建檔,建立臺賬,落實監控和整改措施,實行掛牌督辦,進行動態跟蹤,做好銷號和驗收工作。
(六)加強安全生產督查檢查。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重點查和查重點相結合、突出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采取“四不兩直”等形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尤其是加大對運輸企業的檢查力度,特別是加大客運、危貨運輸的檢查,發現隱患按照“五落實”(即:整改內容、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人)要求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整治月”、“平安交通”、“百日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實名制,印發安全宣傳單,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警示教育、現場詢問等形式多樣化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八)加強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產動態監管平臺和安全生產數據庫,推進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積極推進視頻監控建設,加強監控調度管理,落實企業監控責任,充分發揮GPS衛星定位作業,減少車輛違章經營行為。
(九)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編制、完善、評審、備案工作,督促企業按標準足額提取使用安全經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機構、人員和裝備,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應急平臺提高突發事件應對和處置能力。
(十)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加大安全責任追究,對失職、瀆職行為加大問責力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6號)和《山東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意見(試行)》(魯政辦發〔2010〕4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相應處罰。
臨沭縣交通運輸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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