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魯建房函[2021]11號)、《山東省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魯建住函[2021]3號)、《關于加力加快全省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的通知》(魯建住函[2022]3號)、《臨沂市物業領域、棚戶區改造和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臨政辦字[2022]57號)有關要求,扎實推進物業領域、棚戶區改造和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以下簡稱“棚改和未建成社區”)建設集中整治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據
根據《山東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魯建房函[2021]11號)、《山東省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魯建住函[2021]3號)、《關于加力加快全省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的通知》(魯建住函[2022]3號)、《臨沂市物業領域、棚戶區改造和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臨政辦字[2022]57號)有關要求。
三、起草過程
根據《山東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魯建房函[2021]11號)、《山東省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魯建住函[2021]3號)、《關于加力加快全省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的通知》(魯建住函[2022]3號)、《臨沂市物業領域、棚戶區改造和城鎮開發邊界內未建成社區建設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臨政辦字[2022]57號)等文件,結合我縣實際,經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并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
(一)整治內容
1、物業管理方面。
2、棚改和未建成社區方面。
(二)整治要求
1、加強對物業企業監管。
2、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3、推進突出問題解決。
4、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5、加快推進進度緩慢,建設時間過長的項目。
6、嚴格規范項目資金撥付使用。
7、建立順暢高效工作機制。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2.、壓實屬地責任。
3、強化督導考核。
4、嚴肅追責問責。
5、做好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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