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的決策后評估 | ||||||||||||||||||||||||
| 2023-07-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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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決策后的評估報告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1.評估目的/原因 評估目的: 是否需要修訂規劃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評估原因: 為了讓十四五水利規劃更加適合我縣實際水利發展需求,更好的構建起系統完備、興利與除害并舉的水利工程體系。 2.評估對象基本情況 共4個方面。(1)按照“上攔、中防、下排”的原則,完善防洪除澇減災體系。即上中游河道通過清淤疏浚和修建防洪堤提高防洪標準;下游通過筑堤開挖分洪道、修建分洪樞紐設施來分泄洪水,初步構建起系統完備的防洪工程減災體系。(2)按照“洪水入庫、庫水入河、河水入渠、渠水入田”的思路,開發利用雨洪資源,完善水資源保障體系。即新建4座小型水庫,建設小塘壩30座,中、下游河道治理,優先開發利用地表水、適度開發利用地下水、最大限度利用城市中水。(3)按照“上游加強水土保持,下游開展水生態補償”的總體布局進行水生態文明體系建設。即水土保持治理按照“上樹、中果、下糧”的模式開展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水生態建設結合河道綜合治理和閘壩規劃建設進行。(4)按照“集中統一、高效權威、城鄉統籌”的思路,建立健全現代水資源管理體系,深化臨沭縣智慧水利系統建設,持續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 3.評估過程(評估方案制定、調查研究論證等情況) 2022年5月-12月期間,水利局先后4次召開內部專家討論會,對規劃進行審核,提出修改意見,并據此進行完善;2022年12月3日-9日,水利局以征求意見函的形式向9個鎮街、9個相關單位(部門)進行了征求意見并做修改反饋;2023年1月12日,縣領導周超、劉洪明組織開展縣重點水利工程規劃方案論證會,各鎮街、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沭河水利管理局、城投集團、利城集團分管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對十四五規劃進行充分論證,縣水利局根據會議討論意見與建議進行核實,最終形成該規劃報批稿。2023年2月25日,縣委副書記、縣長侯素云同志在縣政府招待所北樓第一會議室主持召開縣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2023年7月24日,臨沭縣水利局組織相關專家對《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召開評審決策后評估論證會。 二、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二)后評估 1.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編制完成《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編制過程依法依規,流程符合法定程序,內容章節齊全,銜接良好,措施得當,符合我縣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 2.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實效性) 水安全全面達標,水功能充分發揮,水生態不斷改善,支持全縣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防洪除澇體系建設、水資源保障體系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現代水管理體系。 3.各方意見及采納情況 于2023年7月24日召集有關行業專家召開決策后評審會,縣水利局結合專家提出的意見,對規劃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 4.存在的問題 無 三、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專家評估認為,完全符合我縣十四五水利規劃需求,建議對《臨沭縣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審議完善后,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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