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字〔2025〕1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農機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劃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劃轉涉及部門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二、劃轉事項內容
自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之日起,將農機領域“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及“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等2項行政許可事項,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劃轉至縣農業農村局。
三、有關要求
(一)做好劃轉事項的交接。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對接,積極溝通,做好劃轉事項交接工作。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要將所有涉及執法事項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文件,及時發送、轉交縣農業農村局,確保工作無縫對接、有序銜接。
(二)切實履行行政許可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縣農業農村局要依法依規履行行政許可職責,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政府門戶網站、“12345·臨沭首發”、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