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全面掌握我縣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情況,提升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09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縣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通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面摸清我縣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底數,獲取主要災害致災信息、承災體信息、歷史災害信息,查明重點地區抗災和減災能力,客觀認識全縣致災風險水平、承災體脆弱性水平、綜合風險水平、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科學預判今后一段時期災害風險變化趨勢和特點,為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切實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
二、普查對象、內容和范圍
(一)普查對象。根據自然災害種類的分布、影響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縣政府有關部門,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以及水利工程、地質災害防護工程、避難場所、森林防護等防災減災工程。
(二)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政府、社會力量和企業、基層等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主要自然災害、次生生產安全事故等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等。
(三)普查范圍。普查覆蓋我縣全部區域。
三、普查任務、時間安排及職責分工
(一)普查任務。開展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風險要素全面調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質災害和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建立健全臨沭縣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數據庫;根據應用需要編制臨沭縣1:50000或1:100000自然災害系列風險圖等。
(二)普查時間安排。本次普查標準時點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為全國普查試點階段。2021年至2022年為全面普查階段,以縣為單位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編制單項和綜合災害風險與防治區劃圖,形成普查成果。具體時間安排:2021年全面開展調查,完成普查對象清查登記、調查成果匯總分析和調查數據梳理等工作。2022年進行風險評估與區劃,建設普查數據庫,完成單災種和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成果驗收和應用研究等工作。
(三)職責分工。1.縣級:成立普查機構,落實普查人員隊伍和配套經費;組織開展普查宣傳和鎮(街道)、村(社區)普查員技術培訓;負責編制縣級普查實施方案和工作方案;開展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主要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等工作;負責普查數據成果審核匯總,形成縣級災害風險普查成果。2.鎮街和社區(行政村):開展基層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家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并協助各部門開展相關調查任務。
四、普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臨沭縣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普查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于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即撤銷。縣從相關部門、專業機構抽調業務骨干人員,配足配強普查辦公室工作力量。
(二)經費保障。普查工作經費由市、縣分級負擔,市級財政主要負責市本級相關支出及市級部門承擔的跨縣區普查工作相關支出,縣按照事權支出責任承擔本級支出。按照勤儉節約、“過緊日子”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與自然災害防治相關領域現有資金統籌整合,避免重復安排,嚴格績效考核,杜絕浪費和違規使用。
(三)技術保障。建立健全專家和技術隊伍,綜合分析各部門常態化災害風險調查和隱患調查等已有成果和業務現狀,做好災害風險普查的技術框架設計、實施方案和人員培訓等任務,牽頭負責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指導和總結等工作。
(四)質量保障。根據國家相關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質檢核查、匯交審核、驗收等制度,明確全縣各級各部門開展專項成果和綜合成果的質量管理職責、任務和辦法,建立全過程質量控制、分類分級質量控制、質量管理督查抽查的相關工作機制。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本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數據,確保數據完整、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結果要逐級上報,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對外發布。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開展普查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附件:臨沭縣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略)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