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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探索建立企業休眠喚醒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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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發〔2021〕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臨沭縣探索建立企業休眠喚醒服務制度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沭縣探索建立企業休眠喚醒服務制度實施方案 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六穩”“六保”重大決策部署要求,主動靠前幫助企業紓困解難,積極建立企業休養休眠喚醒服務機制,開展休養休眠喚醒服務活動,最大限度解除企業生存發展后顧之憂,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創業創新動力,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臨沂市政務服務“雙全雙百”工作實施方案》(臨政辦字〔2021〕37號)和《臨沂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雙全雙百”工程集成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臨政管辦發〔2021〕6號)要求,結合臨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主動關照響應企業生存發展困難需求,堅持“部門主動服務、企業自主自愿、政策精準幫扶、適時重返市場”,避免企業非自愿注銷退出市場,守護企業品牌價值青山常在,促使企業積蓄力量東山再起,確保市場主體總體穩定,為促進就業和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二、目標原則 (一)工作目標 以企業需求為導向,針對企業因短期經營困難需要暫停經營、進行休整調整的實際,主動開展對接服務,及時發現困難問題,分類出臺減稅收、降費用、低成本、增資金等惠企扶持政策,適時開展企業休息、修養、休眠、喚醒服務活動,最大限度保留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和品牌價值無形資產,探索建立企業休養休眠喚醒服務制度,為企業紓困解難,提升信用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數據篩查,主動服務。改變坐等企業上門申請休眠的常規做法,采取主動服務措施,綜合運用大數據篩查、納稅申報、企業年報等有效手段,對相關行業、有關企業經營數據進行篩查比對,發現企業運營存在的問題,列入休眠需求核實名單。 2.堅持需求導向、自主自愿。結合對企業日常運行監測、領導干部幫包走訪等形式,主動上門對接企業開展核實核查,了解企業休眠需求,告知企業休眠條件、幫扶政策、辦理程序、喚醒機制等,確保企業自主自愿接受休息、休養、休眠、喚醒管理。對需要進入休眠喚醒管理的企業進一步確認,排除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最終進入休眠喚醒管理名單的企業進行公示。 3.堅持分類施策、精準幫扶。對公示無異議的休眠企業,按照不同行業、不同類型,分別確定休眠的時長,短期按休息、中期按休養、長期按休眠,制定普惠性幫扶政策,并分類制定個性化幫扶政策,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幫扶。 4.堅持養眠結合、適時喚醒。根據企業實際調整的需要,適當確定企業休息、休養、休眠的時限,企業根據需要自主選擇休息、休養、休眠類型,宜長則長,能短則短,時間一到,及時喚醒,幫助企業快速蓄勢,重返市場。 三、改革任務 (一)主動作為、靠前服務,建立全流程休眠喚醒機制 1.明確實施范圍,選定行業企業。在臨沭縣縣域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均可按照標準流程進入休眠喚醒程序,實施休眠喚醒管理,給予休眠喚醒保護,避免多種干擾,享受休眠喚醒機制提供的政策待遇支持。可優先選擇建筑、化工、鑄造、鋼材、食品、柳編等行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試點。(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工信局、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等分工負責) 2.主動篩查比對,確定休眠名單。通過考察企業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報稅、企業年報、社保繳納、是否發放員工一次性補助等方式途徑,對縣域內的企業進行大數據篩查比對,發現存在困難問題的企業,初步確定困難企業名單。開展異常情況檢查,排除不符合休養休眠條件的企業后,成立工作專班,結合縣級領導幫包企業走訪、鎮街領導幫包企業、網格員下沉基層等,到企業上門走訪,實地核查核實,了解實際問題,宣講休眠政策,讓企業自主確定是否接受企業休眠、精準幫扶。名單確定后同步推送到有關部門備案。(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等分工負責) 實行登記條件承諾制,企業須承諾不存在以下不適宜登記休眠的情形: (1)企業不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不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或被列入后已經移出; (2)企業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3)企業經營范圍不涉及金融類、培訓類及其他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社會風險的行業; (4)企業未發放預付卡或預收資金; (5)企業不存在生效判決尚未執行完畢的問題; (6)企業應為非上市公司、掛牌公司; (7)企業不存在其他不適宜休眠的其他情形。 3.提交申請材料,選擇休眠類型。按照企業休養休眠時間的實際需求,設置三個時長,休整半年的,按照“企業休息”確定;休整半年至1年的,按照“企業休養”確定;休整1年以上至2年的,按照“企業休眠”確定。企業可自主自愿選擇一個類型進入休眠管理機制。企業休息期滿仍不具備條件重返市場的,可自動延長期限,進入企業休養階段;休養期滿不具備條件重返市場的,可自動進入休眠階段。企業休眠期滿仍無法喚醒重返市場的,可再申請休眠不超過兩次。 企業申請進入休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休眠”登記表(見附件2); (2)企業股東關于“休眠”的決議; (3)“休眠”企業信用承諾書(見附件3);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具備終止條件,提前結束休眠。進一步明確企業終止休眠的各種情形、提前結束休眠的條件,主動為企業提前結束休眠搞好對接服務,確保符合終止休眠條件的企業及時終止休眠。 (1)被動終止休眠。企業休眠后出現以下情形的,終止其休眠,并將終止結果告知企業,同時函告稅務、人社等部門: 企業休眠期限屆滿未延期的;企業遷出臨沭縣域的;休眠期間以企業名義實際發生交易的;辦理休眠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出現違反《休眠企業信用承諾書》承諾行為或以休眠名義逃避責任義務的;出現應當終止休眠的其他情形的。 (2)提前結束休眠。企業休息休養休眠期間,具備條件可以重返市場的,充分尊重企業意愿,可以隨時提交結束休眠的說明材料,提前喚醒,結束休眠。企業提前結束休眠,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業解除休眠登記表(附件4)、企業股東解除休眠決議。 (二)分類研判,一企一策,健全一整套精準幫扶政策 1.制定無差別普惠幫扶政策。針對企業休息、休養和休眠三個類型,制定統一的普惠性幫扶政策,提供套餐服務。進入休眠企業名單,可享受無差別普惠政策幫扶服務。 (1)優化日常監管政策。不按自行歇業處理;不作為“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象;不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影響企業商事主體合法權益,保證市場主體資格和企業經營資格的連續性。(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緩繳社會保險費。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休眠”企業,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連續6個月以上的,或無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職工僅發生活費的“休眠”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緩繳期滿后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補繳相應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3)緩繳醫療保險費。依法參加醫療保險的“休眠”企業,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可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但緩繳期限一般不可以跨年,緩繳期滿后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補繳相應醫療保險費。(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4)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格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減低企業運營成本。企業休眠期間,準許以“零申報”方式進行稅務申報。(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5)提供幫辦代辦服務。設置休眠“企業”登記專窗,配備專人為企業“休眠”提供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對符合“休眠”條件的企業按照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實施“休眠”登記并創建“休眠企業庫”。在解決市場監管、稅務等業務線上系統無法標識“休眠”狀態問題之前,由代辦員幫助完成企業年報及稅務“零申報”,保障“休眠”企業不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6)強化公益性援助救助。免費為有需求的“休眠”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詢輔導;為符合條件的“休眠”企業困難職工提供幫扶救助;為符合條件的“休眠”企業困難職工子女提供助學服務。(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2.提供個性化精準幫扶政策。在普惠政策的基礎上,針對企業不同類型,分類制定適合企業需求的幫扶政策,為企業提供個性化的精準幫扶服務。將“休眠”企業信息同步推送至科技、財政、商務、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對照企業清單,嚴格落實相關惠企政策,針對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提供轉型升級、產品推介、融資擴產等政策支持,確保惠企政策一企一策、精準分類、精準推送、精準落實。 (1)強化金融信貸支持。引導各金融機構嚴格落實差異化信貸政策,堅持“區別對待、重點優待、合理管控”原則,對有訂單、有效益但暫時出現流動性資金緊張的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幫助企業化解危機。(責任單位: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2)為實體經濟領域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企業,提供便利高效的應急轉貸服務,幫助其在較短時間內順利完成續貸業務。(責任單位: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3)積極落實山東農擔惠企利企政策,在貸款利率上,疫情期間實行財政貼息政策,正常還款后享受財政貼息3.175%。在擔保費率上,糧食種植等農業項目年擔保費率按1%執行,其他行業企業按1.5%執行,疫情期間擔保費用減半收取。(責任單位: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4)開展“休眠”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采用“銀行+企業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的直接質押融資模式,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協調、扶持和服務功能,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支持。(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5)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休眠”企業無拖欠職工工資、無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記錄且法人和主要股東無違法亂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從事建筑、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年限不超過3年,每年貼息2厘。企業上年度依法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0人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大于20%,30人以上企業裁員率不大于5.5%的,可以享受穩崗返還政策。(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6)推動“休眠”企業轉型升級。嚴格落實相關惠企政策,組織“休眠”企業開展人才人力培訓,提升企業創新發展理念;在畝產效益評價上,對“休眠”企業當年予以豁免;鼓勵、引導困難“休眠”企業通過開展技術改造,實現企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7)用好用活新舊動能轉換基金。進一步發揮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引導作用,積極對接社會資本,共同推動設立合作基金,重點投向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休眠企業,支持加快發展新動能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逐步喚醒“休眠”企業。(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醒后幫扶,多措惠企,做到先扶上馬再護送一程 對于完成休整重返市場的企業,健全完善休眠企業醒后幫扶政策。企業結束休養休眠、重返市場后,在三年內繼續對其發展運營給予關注扶持,在一定范圍內給予稅收等政策優惠,及時主動兌現惠企政策,實行“免申即享”,使其無后顧之憂。 1.協助醒后企業拓展市場銷路。“休眠”企業喚醒后拓展市場銷路,適用與臨沂海關簽署的關地合作協議,免除外貿生產經營企業及出國人員檢測費用;免費為“休眠”企業提供各種境內外、線上線下商品展會信息,并定期對外貿企業業務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以便為醒后企業提供更多的幫扶機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 2.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企業結束休眠重返市場初期,堅持優先保障工人工資、社會保險費原則,資金不足的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嚴格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減低企業運營成本。(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3.給予公益性援助救助。“休眠”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后,第一年工會費全額返還并會同相關部門協助提供招工服務。(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4.允許重新休眠多次申請。對于完成休眠重返市場的企業,如再次遇到需要休整的困難問題,要主動對接,主動服務。休眠企業重返市場再次遭遇重大困難,達到休養休眠條件的,可申請重新納入“休眠”管理,“休眠”時限按較長的時間設定,享受“休眠”管理各項政策,切實保護市場主體。(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5.加強信用監管,提升服務水平。實施企業休養休眠喚醒全流程工作中,切實加強信用監管,不斷提升信用監管和服務水平。對那些出現違反休眠企業信用承諾行為或者以休眠名義逃避責任義務的企業,要列入重點監管范疇,3年內不再接受其進行“休眠”的申請。(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現無縫銜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總召集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召集人,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負責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確保企業休養休眠喚醒工作依法有序推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別確定一名分管負責同志、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實時對接。 (二)強化協調配合,實現數據共享。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總工會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有關企業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篩查比對、政策制定、流程再造、政策落實等問題。要加強審管聯動,及時推送休眠企業登記信息和監管信息到有關部門,避免“休眠”企業接受不必要的各種檢查打擾;要開展幫辦代辦、幫管代管,組織人員依法為企業開展年報和稅務申報,避免企業列入異常經營名錄。要加強督導調度,建立工作臺賬,對工作推進完成情況實行“周調度、周通報”。各部門相關工作落實和服務評價情況納入全縣政務服務年度評估、評價范圍。 (三)加強政策宣傳,營造改革氛圍。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加大對探索建立企業休眠喚醒制度的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為企業順利進入休養休眠提供幫助、為企業提前結束休眠重返市場提供政策支持,共同牢固樹立守護市場主體青山常在的強烈意識,營造社會關注、企業認可、群眾滿意、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圍。 附件: 1.企業“休眠”流程圖(略) 2.企業“休眠”登記表 3.“休眠”企業信用承諾書 4.企業解除“休眠”登記表 5.臨沭縣企業“休眠”“喚醒”服務機制聯席會議制度 附件2 企業“休眠”登記表 文書編號:
附件3 “休眠”企業信用承諾書 一、符合“休眠”登記條件,提供的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和有效;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休眠”期間不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三、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四、發生違法失信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接受執法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約束和懲戒,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企業名稱: 企業投資人(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企業解除“休眠”登記表 文書編號:
附件5 臨沭縣企業休眠喚醒服務機制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最大限度保護市場主體、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市場信心,切實解除企業生存發展的后顧之憂,建立臨沭縣企業“休眠”“喚醒”服務機制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試行企業“休眠”“喚醒”政策,統籌協調企業“休眠”“喚醒”工作; (二)總結、分析“休眠”企業存在問題情況; (三)對登記部門不能確定是否符合休眠條件的情況進行會商; (四)解決“休眠”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研究解決綜合性問題、重大問題和公共政策問題; (五)協調解決成員單位在幫助“休眠”企業喚醒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六)其他需要聯席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縣總工會、行政審批局、科技局、人社局、醫保局、財政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工信局、商務局、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臨沭縣支行等有關單位組成。 聯席會議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按工作需要調整。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行政審批局,高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 (二)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匯總并通報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情況; (三)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分為全體成員聯席會議、專題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 1.全體成員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主持召開,全體成員參加。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試行企業“休眠”“喚醒”政策,統籌協調企業“休眠”“喚醒”工作。 2.專題聯席會議。根據企業需要,由總召集人或總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開,各相關成員參加,針對企業自身情況,專題研究涉惠企政策重要問題。 3.聯絡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召集人主持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聯絡員參加,負責協調解決企業“休眠”“喚醒”具體問題。 (二)聯席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集,報總召集人同意;根據會議議題確定參會成員。 (三)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需確定一名聯絡員,由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 (四)聯席會議召開1個工作日前,聯席會議辦公室將議題材料提前發送至有關成員單位。 (五)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各成員單位應認真落實。 臨沭縣企業休眠喚醒機制聯席會議 組成人員名單 總召集人:朱鳳華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召 集 人:高 詳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成 員:張興龍 縣總工會副主席 姜自菲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三級主任科員 王愛坤 縣政府投融資服務中心副主任 曹佑鋒 縣科技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主任 朱紅霞 縣人社局副局長 許 洋 縣醫保局醫療保險事業中心主任 劉景輝 縣稅務局副局長 牟艷玲 縣市場監管局四級主辦 曹傳民 縣工信局產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胡懷憲 縣商務局商務發展中心主任 劉亦生 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 劉艷青 中國人民銀行臨沭縣支行副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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