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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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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發〔2022〕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4日 臨沭縣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20〕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教督委辦〔2020〕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快我縣普及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設進程,切實提高我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為做好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標 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教督委辦〔2020〕4號)要求,準確把握普及普惠及評估認定工作的重點,難點和關鍵點,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均衡發展,體制順暢,充滿活力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確保我縣普及普惠發展各項指標達到督導評估標準,確保2022年前順利通過普及普惠縣評估認定,并建立起普及普惠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學規劃學前教育布局 統籌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趨勢,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2019-2030年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園總體布局規劃,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入城鄉規劃委員會要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將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居住區規劃,確定每所幼兒園的具體位置、四至范圍、建設規模和完成時限。嚴格執行《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有計劃地指導現有不達標幼兒園逐步改善辦園條件,盡快達到省定標準,滿足保教基本需求。提高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的配建標準,每3000-5000人口設置一所6個班以上的幼兒園。規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區,規劃部門應進行區域統籌,合理規劃幼兒園配建項目,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做好區配套幼兒園整治“回頭看”工作。 (二)普及普惠水平不斷提高 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完成縣直學校附屬幼兒園獨立法人事業單位設置。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繼續完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辦法。確保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三)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 持續落實“兩化推進、名園抱團、一園一策、綜合提升”的管理模式。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四)教師隊伍保障機制逐步健全 公辦幼兒園完成機構及人員編制核定,并定期進行動態調整。逐年增加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數量,公辦幼兒教師占比不低于50%。嚴格教師準入制度,新聘幼兒園教師必須具備教師資格,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于1:15,教職工與幼兒的比不低于1:7,保教人員與幼兒的比不低于1:9。落實幼兒園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幼兒園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聘用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健全完善幼兒園教職工師德考核制度,將師德師風建設作為幼兒園及教師考核、聘任和評價的首要內容。 (五)幼兒園辦園行為不斷規范 加強幼兒園安全監管,實行園長安全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膳食營養、健康檢查、疾病防控等工作的監督指導,建立分工負責、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嚴格執行民辦幼兒園“先證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實民辦幼兒園年檢制度。積極開展無證幼兒園治理工作,徹底消除縣域內無證幼兒園,全面完成無證幼兒園治理工作任務。及時向社會公布幼兒園資源信息,實行動態監管。建立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對責任區幼兒園開展經常性督導。 (六)幼兒園保教質量全面提升 幼兒園嚴格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全面推進自主游戲,無“小學化”現象。加強教研機構建設,成立各級學前教育教研中心組,落實片區化教研和園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層次、分類別、分區域的教研指導網絡。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開展幼兒園質量評估工作。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幼兒園辦園評估標準,對幼兒園定期進行分類評估認定,評定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3月以前)。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教督委辦〔2020〕4號)精神,縣教體局逐項開展自查,填寫《山東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自評表》,認真查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召開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動員會,統一思想認識,層層分解目標任務。 第二階段:整改落實階段(2022年3月—4月中旬)。明確階段性完成指標、責任部門和主要責任人,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所有問題整改到位,整理完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指標檔案資料。對我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自查評估,向市教育督導機構報送自評報告,提交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申報表、創建工作匯報、相關政策文件匯編材料、社會認可度調查實施方案(含問卷)及問卷調查和實地走訪結果分析報告。 第三階段:市級初核階段(2022年4月—5月)。市級教育督導機構和學前教育管理機構對我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向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報送申請評估認定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報告,同時報送市級初核報告和縣級相關申報材料。 第四階段:評估驗收階段(2022年6月—12月)。完成達標情況自評報告、迎評匯報材料和申請驗收報告,接受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實地督導評估。9月30日前向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提交申請報告,并在線完成材料提交。做好國家督導機構抽查、驗收工作。同時做好成果鞏固、提質升檔等工作。 五、機制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府辦、縣教體局有關同志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規劃編制中心、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教體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以及各鎮街分管同志為成員的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統籌協調創建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實。各相關單位、鎮街要根據責任分工,采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完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機制體制,按時上報創建工作推進情況,促進創建工作任務高效落實,確保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任務如期完成。 (三)加強督查督辦。縣政府將學前教育發展情況納入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范圍,大力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進度。針對辦園條件、教師隊伍、園所管理、保教質量、安全穩定等重點工作定期開展督導評估,用制度措施保障各鎮街以及相關部門切實履行教育工作責任。 (四)營造良好氛圍。宣傳部門要將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融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加強宣傳工作力度,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對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的知曉率、參與率與支持率,著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 1.臨沭縣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領導小組 2.山東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自評表及責任分工 附件1 臨沭縣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 超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縣委教育工委書記,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曉峰 縣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 謝斌鋒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大數據中心主任 成 員:呂永國 縣精神文明服務中心主任 高 達 縣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二級主任科員 趙應棟 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 濤 縣發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興佃 縣規劃編制中心主任 石 磊 縣人社局黨組成員、人事考試和職能鑒定中心主任 王烽霽 縣委編辦副主任 李 峰 縣公安局副局長 倪寶強 縣教體局總督學 段東澤 縣住建局建設安全工程質量服務中心主任 解自偉 縣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謝 磊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志勇 縣交運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事業服務中心主任 武麗君 縣衛健局計劃生育協會副會長、秘書長 榮廣文 縣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志國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于清春 臨沭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 石敬玲 鄭山街道辦事處主任科員 丁 薇 蛟龍鎮人大副主席 高 輝 石門鎮副鎮長 蔣 萍 曹莊鎮副鎮長 焦 蕾 青云鎮黨委宣傳委員 李榮偉 大興鎮副鎮長 張彥芳 玉山鎮副鎮長 朱 亮 店頭鎮副鎮長 附件2 山東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自評表及責任分工
備注:1.公辦園是指由國家機構舉辦,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街道、村集體利用財政性經費或者國有資產、集體資產舉辦的 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園是指通過教育部門認定、面向大眾、質量合格、接受財政經費補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費 執行政府限價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2.自評簡述是指對C級指標達標情況的總結性描述。 3.佐證材料是指支撐自評簡述的有關文件、材料、數據等;能夠在表中填寫的填寫在表格內,不能填寫的另附材料。 4.縣級自評表和市級評估結論均填寫“達標”或“不達標”。 【政策咨詢】:縣教育和體育局 電話解答:0539-2132601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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