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 ||||||||||||||||||||||||
| 2019-04-2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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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工作,我縣在開展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起草的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辦法》的必要性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充分調動擴大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更好地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2009年11月,縣政府制定出臺了《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沭政發【2009】37號)。十年來,根據《選拔管理辦法》的規定,我縣共組織評選出了26名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并通過逐級推薦,評選出了臨沂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7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名,充分激發了專業技術人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較好的推動了我縣人才強縣戰略的實施。 (二)《辦法》出臺的政策依據 近年來,省、市相繼修訂出臺了新的選拔管理辦法,2017年,省政府頒布了《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17】43號);2018年,市政府頒布了《臨沂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臨政辦發【2018】號)。根據以上兩個文件,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對2009年《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進行了適當修改。 (三)《辦法》的主要修改內容 1、延長“管理期限”,由“3年”改為“5年”。2009年《選拔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期限為3年,而省、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管理期限均為5年。因此,將我縣的管理期限延長至5年,一方面為了與省、市保持一致;另一方面更有利于調動中青年專家的工作積極性。 2、增加縣政府津貼額度,由“300元”改為“800元”。2009年《選拔管理辦法》規定,在管理期內,中青年專家的縣政府津貼為300元/月,而省、市中青年專家的政府津貼均為1000元/月。因此,將我縣的政府津貼增加至800元/月,每年發放一次,自入選次年發放,由縣財政列入預算,統一撥付縣人社局發放。 3、明確文件有效期限。2009年《選拔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未明確文件有效期限。省、市《選拔管理辦法》有效期均為5年,因此,將我縣《選拔管理辦法》有效期明確為5年,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我縣在開展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起草的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辦法》的必要性 為加快推進我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技能人才的整體素質和社會地位,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學技術、比貢獻的積極性,更好地為建設“幸福和美臨沭”、加快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2016年5月,縣政府制定出臺了《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沭政辦發【2016】5號),幾年來,根據《選拔管理辦法》的規定,我縣共評選出了11名縣級首席技師,并通過逐級推薦,評選出了4名沂蒙首席技師、1名齊魯首席技師,較好的推動了我縣高技能人才隊伍的良性發展。 (二)《辦法》出臺的政策依據 2017年,臨沂市對2012年實施的《臨沂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臨政辦發【2012】35號)進行了修改,頒布了《沂蒙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臨政辦發【2017】21號)。 (三)《辦法》的主要修改內容 1、提高選拔頻次,由“兩年一次”改為“每年一次”。2016年《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規定“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不超過10名,管理期為4年”,而臨沂市《沂蒙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規定“每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不超過50名,管理期限為4年”。為了與市里保持一致,將我縣每兩年選拔一次改為每年選拔一次。 2、增加縣政府津貼額度,由“300元”改為“500元”。2016年《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規定,在管理期內,首席技師的縣政府津貼為300元/月。而齊魯首席技師的政府津貼為1000元/月、沂蒙首席技師的政府津貼為500元/月。因此,將我縣首席技師的政府津貼提高至500元/月,每年發放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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