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解讀:臨沭縣財政局高級經濟師王瑩同志解讀《臨沭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 ||||||||||||||||||||||||
| 2024-12-2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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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臨沭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臨沭縣高級經濟師、綜合科負責人王瑩進行了如下解讀: 王瑩表示,2023年,省財政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相繼出臺了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的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政策邊界、征收范圍、征收管理和減免管理等內容,之前我縣施行的《臨沭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沭政辦發〔2021〕6號)已到期,需要按照省市新規定重新修訂。 王瑩介紹,財政部門作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職能部門,牽頭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政策制定和預算管理工作。《辦法》的起草,嚴格根據省市政策規定,并結合臨沭實際,在組織行政審批、自然資源、住建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座談的基礎上,擬定了草稿,并充分做好前評估工作和合法性內部審查,由公職律師、縣司法局分別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本《辦法》無論是在合法性、合理性方面還是在可操作性和實施效果方面均有據可依、程序規范。 王瑩指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是籌集城市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管好、用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全面提升城市面貌和品質有重要意義。本《辦法》是規范和加強我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對規范我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縣財政局要與各執收單位、自然資源、住建、審計等部門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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