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臨沭縣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沭縣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集中
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領域規劃建設管理秩序,著力構建違法違規建設“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度臨沂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辦字〔2020〕6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違法建設查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臨政辦字〔2021〕19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1〕27號)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為依據,通過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推進物業領域違法建設查控工作,切實解決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突出問題,堅決扭轉新增違法建設頻發的不良態勢,不斷規范物業領域規劃建設管理秩序,構建“黨建引領、行業主管、基層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二、治理范圍
縣城區規劃控制范圍內的所有住宅小區。
三、治理情形
2017年1月1日以后,未經規劃審批產生的違法違規情形。具體包括:
(一)擅自在住宅小區樓頂或一層公共空間及小區公共區域內建設陽光房、磚混結構房、鋼結構房、簡易棚廈等建筑物、構筑物的;
(二)擅自建設磚結構、鐵藝院墻、石材院墻,木柵欄的;
(三)擅自開挖地下室(地下車庫)的;
(四)擅自私開門窗的;
(五)擅自改變住宅、車庫、儲藏室用途,用于經營活動的。
四、分類處置
對各住宅小區違法違規情形進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并按違法違規產生的時間進行分類處置(違法違規產生時間原則上以交房時間為準,能夠證明存在準確的建設時間的除外)。
(一)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之間產生的違法違規建設,逐步削減,本年度主要對市民反映強烈、影響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情形,依法進行查處、實施拆除,其它違法違規情形制定計劃、逐步化解。
(二)2021年4月1日后的新增違法違規情形實施“零容忍”管理,落實社區監管責任,實行即查即拆,堅決將違法建設遏制在萌芽狀態。
(三)因公共設施配套需要形成的違規情形,暫不列入本次整治范圍。
1.用于公共服務設施需要的房屋;
2.公共衛生、自然災害、公共安全等公共突發事件所需建設的房屋;
3.幼兒園、托育機構、養老機構等按政府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建設的房屋。
五、職責分工
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具體負責違法違規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考核,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困難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相關部門、街道履責情況進行監督,對相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組織部門負責督促黨員干部帶頭做好違法違規建設治理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各類媒體,加大對違法違規建設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定期公示違法違規建設治理相關信息,營造濃厚治理氛圍。
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負責加強司法保障,及時受理、審理涉及違法違規建設的案件。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城區違法違規建設的依法查處工作,牽頭并積極配合鎮街做好拆除工作。
發改部門負責對違法違規建設當事人在“信用中國(山東臨沂)”網站及時公布曝光,并配合做好聯合懲戒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障國家機關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住建部門負責制定對參與違法違規建設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懲戒措施,實施重點監管、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誠信評價體系、降低企業信用等級、限制招投標等懲戒措施;負責協調相關供熱、供氣企業制定對違法違規建設責任人的限制措施。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進行依法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對住宅性質的用房登記為經營場所改變房屋用途的,按照《臨沭縣物業領域違規經營集中整治實施方案》(沭物整〔2021〕136號)要求進行整治。
銀保監部門負責制定運用金融手段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主體的限制措施,實施限制貸款、信用卡管理、提前還貸等懲戒措施。
供電企業負責配合執行行政機關對違法違規建設責任人實施停電、限電的決定和命令。
街道是轄區內違法違規集中整治工作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違法違規建設的巡查、發現、報告、管控和拆除工作。社區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違法建設巡查機制,發現正在搶建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并立即報告街道辦事處。
對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福利房、房改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團購房等小區物業領域的違法違規建設,由各主管單位牽頭治理,有關部門、街道做好相應的配合工作。對“三無小區”產生的違法違規建設,原則上由街道辦事處管理,相關執法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
六、依法查處
為維護規劃權威,體現執法剛性,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各類違法違規建設依法依規查控到位。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違法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的罰款。
(二)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違法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縣政府裁定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除。
(三)依法沒收的建筑物,符合完善審批手續條件的,經縣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完善手續;不符合完善審批手續條件的,堅持從嚴處置原則,由縣政府責成街道辦事處予以拆除。
七、保障措施
(一)從嚴從快發現查處。各有關部門、街道要增強一線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頻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快速發現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新產生的違法違規建設,做到露頭就打、萌芽就滅,發現一起拆除一起。
(二)堅持聯合聯動管理。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建立健全違法違規建設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綜合運用懲戒措施,壓縮違法違規建設使用空間,斬斷違法違規建設利益鏈條,形成違法違規建設管控高壓態勢。
(三)壓實屬地責任。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將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納入社區管理,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綜合協調作用,共同推進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四)嚴肅追責問責。建立違法違規建設管控工作問責制度,落實有關部門、街道違法違規建設治理工作責任,嚴厲打擊公職人員縱容、包庇和支持違法違規建設的行為。對違法違規建設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查控不到位,拆除、處置不到位的,依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移送紀委監委予以追責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五)營造濃厚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媒體和輿論作用,加大對違法違規建設集中整治的宣傳力度,唱響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營造良好的拆違治違氛圍。要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強大震懾力,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違法違規建設治理工作,增強物業領域集中整治的社會效果,形成壓倒性的治理態勢。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法院,縣檢察院,縣人武部。 |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