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辦發〔2020〕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29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臨政辦發〔2020〕1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我縣“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持續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
(一)深入貫徹落實“市縣同權”改革,及時承接落實上級下放權力。按照“下放是原則,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將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權限下放到鎮街實施。
具體措施:
1.做好上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承接和下放。深化“市縣同權”改革,全面完成上級下放權力的承接任務。綜合考慮本縣實際情況,2020年年底前,在開展下放事項運行情況評估的基礎上,向鎮街(區)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縣直有關部門、各鎮街、經濟開發區負責)
2.組織清理規范縣級行政許可事項,集中統一公布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深化交通運輸領域簡政放權部署要求,簡化道路客運經營許可事項和申請材料,精簡道路貨運從業駕駛員培訓考試。取消對使用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縣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二)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
具體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規范市場準入管理。(縣發改局、商務局牽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組織開展存量文件專項清理,修改、廢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落實國家和省、市實施競爭政策的相關意見。(縣市場監管局、司法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3.組織開展招投標領域文件清理,重點清理與上位法不符、阻礙公平競爭、搞地方或行業保護、增加招投標人負擔等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的相關制度性文件。(縣發改局牽頭,縣工信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商務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根據省財政廳統一部署,制定完善政府采購領域各環節工作規范,推進政府采購領域的公平競爭。(縣財政局負責)
(三)落實國務院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部署,積極做好減證后的監管和流程優化工作。
具體措施: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對保留發證目錄的產品,重新梳理再造監管流程,對退出目錄的產品加大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對縣內企業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加大督導檢查頻次。積極配合國家認監委做好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壓減、擴大“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范圍和簡化強制性認證管理程序工作;依托認證監管系統,委托相關行業專家,加大對列入強制性認證目錄內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嚴厲打擊認證違法行為。認真落實“互聯網+監管”模式,配合省局做好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推廣應用,加快實現檢驗檢測認證結果在不同部門、層級和地區間互認通用。(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國家職業技能等級制度,依法依規組織實施資質認可管理工作。
具體措施:
1.建立健全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暢通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注重職業道德,突出能力導向,強化業績貢獻。(縣人社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落實國家壓減企業資質資格認定的改革措施,依法依規組織實施資質認可管理工作。穩步推進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等部分資質資格實行告知承諾管理。(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清理壓減各類變相審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體措施:
集中清理整治變相審批,重點針對其他行政權力事項中的依申請事項,特別是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等形式變相審批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壓減一批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六)繼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后減證”。
具體措施:
2020年12月底前,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范圍,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司法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再造企業開辦流程,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2020年6月底前全縣壓減到0.5個工作日以內。
具體措施:
1.將新開辦企業營業執照申領、印章刻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醫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內容合并為一次申報、兩個環節辦理,實行一次登錄、一表填報、全量采集,全面實現全程網辦。2020年6月底前,在全縣全面推廣企業開辦“四減一送”(即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費用、送“大禮包”)改革措施,全縣企業開辦時間壓減到0.5個工作日以內。(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公安局、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臨沭縣分中心、醫保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電子印章推廣應用。2020年7月底前,對接省級印章刻制信息系統,實現刻制印章全程網辦。(縣公安局、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上線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和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推動辦稅智能化,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縣稅務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促進優勝劣汰。
具體措施:
1.積極推進企業注銷“一網通辦”,壓縮企業注銷時限。推行稅務注銷分類處理,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注銷一般流程辦理時間壓縮至10個工作日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一般流程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大幅簡化社保、醫保、商務、海關等注銷手續,根據省里統一部署,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對于被終止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人社局、商務局、醫保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執行省制定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縣發改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九)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減審批時間和環節,報建材料壓縮50%以上,全縣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73個工作日。
具體措施:
1.繼續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對工業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推廣“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對政府投資的社會公益性建設項目,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實行“主動受理、容缺受理、有諾免責、失職追責”制度。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2020年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運行。全面推行“互聯網+審批”機制,強化臨沂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應用,積極推行網上申報、“一鏈辦理”。實施全流程網上監管,實現審批數據網上實時共享、審批環節全程跟蹤督辦及審批時間節點控制,實行“亮燈”管理制度。推行施工圖審查、招投標交易、施工許可證核發全過程數字化。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檔案等事項聯合驗收,推進“竣工測驗合一”改革。推動“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推進以項目為主導向以規劃為統籌的審批模式轉變。(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環評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名錄中要求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不再審批,實行承諾備案制;對未納入名錄且不涉及環境敏感區域的建設項目,無需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規劃環評范圍內的項目,根據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對評價內容進行簡化。(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用地規劃“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整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同步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減少用地規劃相關證照。(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治理各種不合理收費,防止非稅收入非正常增長、抵消減稅降費的政策效果,確保減稅降費的目標落實到位。
具體措施:
1.組織開展減稅降費實施效果監督檢查,2020年3月底前,對本縣稅收收入及非稅收入情況開展摸底調查,逐項分析變動情況,對增速異常收入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堅決糾正違規征收非稅收入的行為,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縣財政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組織對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領域隨機抽查,重點查處政府部門將自身應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政府部門下屬單位和行業協會借用行政權力違規收費、繼續收取已取消減免停征的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加強違規涉企收費治理。(縣市場監管局、發改局、民政局、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嚴格執行政府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制度,動態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全面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降低國有產權交易服務等涉企服務收費標準,減輕企業交易成本。放開汽車鑒定費、律師服務費、基層法律服務費、普通道路車輛救援清障服務費、補辦數字電視機頂盒IC卡工本費和新裝有線電視一次性建設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縣發改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降低企業信貸辦理費用。嚴格貫徹落實《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對于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縣銀保監組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切實加強公正監管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監管規則和標準,抓緊清理規范和修訂完善邊界寬泛、執行彈性大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實施公正監管。
具體措施:
1.對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按照法律規定和“三定”規定確定的監管職責,進一步明確相應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確保監管全覆蓋。(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2.制定出臺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適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全面覆蓋、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3.清理規范和修訂完善邊界寬泛、執行彈性大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大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性條款,嚴格落實省政府制定的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市場等行政執法領域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的有關規定,實施公正監管。(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現有涉企現場檢查事項進行全面梳理論證,通過取消、整合、轉為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壓減重復或不必要檢查,除涉及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檢查以及上級部署、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等需要即時檢查的以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著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持續清理規范行政處罰事項,對重復處罰、標準不一、上位法已作調整的事項及時進行精簡和規范。(縣司法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縣司法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推動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
具體措施:
全面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完善縣級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市場監管部門實現“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覆蓋企業比例不低于5%。2020年年底前,在市場監管領域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2022年年底前,市場監管領域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對重點領域進行重點監管,特別是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會關注度高的領域,要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嚴格監管。
具體措施:
1.加強化學危險品產品質量監督,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專家查隱患和專項整治活動。組織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測,提升油品質量品質。(縣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對轄區內疫苗配送單位的監督檢查,對疾控機構、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以及預防接種中的疫苗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加強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中標市內企業品種的日常監管、產品抽驗和不良反應監測,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醫保基金監管。聯合有關部門,運用行政監管、
經辦機構稽核以及第三方力量,深入推進“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專項治理,實現全縣定點醫藥機構檢查全覆蓋。對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政策和協議約定進行協議處理、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縣醫保局負責)
(十四)大力推進信用監管,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行信用承諾制,積極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具體措施:
1.嚴格按照國家、省制定的“黑名單”統一標準,做好
相關領域“黑名單”的認定、共享、發布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機制。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縣發改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做好國家級、省級、市級試點示范申報創建工作,全面推廣信用承諾、信用修復、失信聯合懲戒、信用大數據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縣發改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3.全面推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查詢使用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推動信用報告結果異地互認。(縣發改局、人民銀行臨沭縣支行負責)
4.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投訴舉報信息和互聯網及第三方相關信息,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快實現信用監管數據可對比、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控。(縣發改局、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積極做好跨境電商企業認證標準的實施工作,加強政策宣講和對企業的信用培育,建立完善信用管理體系,落實差別化管理措施,加大聯合激勵、聯合懲戒力度。(縣商務局負責)
(十五)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
具體措施:
按照省市統一安排部署,做好“互聯網+監管”系統推廣應用的技術保障工作。推進全縣各級各部門監管事項清單及檢查實施清單的梳理完善,完成全縣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升級改造和推廣應用工作,實現全縣“互聯網+監管”相關數據的規范化、標準化,探索全縣“互聯網+監管”數據中心的建設與省市級數據庫的對接。(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堅持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在監管中找到新生事物發展規律,合理處置,客觀對待,推動新業態更好更健康發展。
具體措施:
1.加快制定出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縣政府有關部門職責分工負責)
2.行政處罰裁量做到客觀公正、處罰過程中充分體現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既滿足社會需求,也考慮當事人的客觀實際,做到違法行為與其法律責任相適應。落實國家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用工、靈活就業等從業人員相關政策。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引導更多平臺從業人員參保。加強對平臺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將其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享受就業創業政策。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加強公共數據開放,推動主要公共服務企事業單位按需接入平臺,為社會組織和機構開展公共數據深度挖掘利用提供支撐,發展平臺經濟,賦能創新創業。(縣市場監管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新業態發展環境,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允許使用規范的新興行業用語。(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優化政務服務
(十七)大力實施政務服務流程再造,深入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具體措施:
1.深入開展“一件事”主題服務,從企業群眾辦事視角,
按照“一個窗口、一套材料、一張表單、一個流程、一個平臺”的基本要求,將“一事一流程”整合為“多事一流程”,分批次推出面向企業群眾的主題式服務流程標準,努力實現“交一套材料、辦多件事”。(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企業群眾評價,在全縣推廣事項、渠道、部門全覆蓋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健全完善“吐槽找茬”機制,倒逼政府部門不斷改進工作。(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實現法院、機構編制、公安、民政等15個部門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連通。全縣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查封、解押、地址變更、更名變更、異議等一般登記業務即時辦結;非涉稅抵押登記(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個工作日辦結。2020年6月底前,力爭實現全縣不動產登記業務網上申請、網上審核、網上反饋、現場核驗、一次辦結、隨到隨辦的“一網通辦”模式。(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進一步擴大跨省異地就醫聯網結算覆蓋范圍,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跨省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直接結算。(縣醫保局負責)
5.做好與省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的對接工作,實現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自主認證、社保卡應用狀態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領取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網辦深度,方便群眾辦事。推動實現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網上辦理。(縣人社局負責)
6.優化外國人來華相關審批、審查服務,壓縮辦理時限。開放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臺,為在臨港澳居民、華僑持用出入境證件辦理金融、教育、醫療等社會事務提供便利。(縣公安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科技局、人社局、教體局、衛健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貫徹落實《山東省證明事項信息核查辦法》,完善行政協助制度,健全對守信的聯合激勵機制和對失信的聯合懲戒機制。2020年6月底前,在全縣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縣司法局牽頭,縣發改局負責)
8.進一步加大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的清理力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萬能居委會”、“社區萬能章”等問題。(縣司法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實現更大范圍“一網通辦”、異地可辦、“掌上可辦”。
具體措施:
1.積極對接臨沂“一網通辦”總門戶,實施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出入口向統一平臺集中工程,實現事項受理、審查、決定、收費、咨詢等全流程在線辦理。(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2.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根據省市部署,推動實現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和辦事指南要素在省、市、縣三級統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愛山東”APP推廣工作,推動更多高頻辦件事項實現掌上辦理。(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按照省大數據局、省公安廳統一部署,開展政務數據的匯聚和共享應用,加快滿足100項以上全市普遍性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的數據共享需求。推廣應用全省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推進“互聯網+可信身份認證”平臺、人口信息社會應用平臺等網上身份認證能力融合,為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統一身份認證支撐。加快實現人口基本信息數據回傳,為人口數據查詢、核查服務提供保障。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縣內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務應用系統“一次認證、全縣通行”。(縣公安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2020年在市縣鄉三級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健全“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服務機制。根據市里統一部署,積極做好具備條件的市級政務服務事項收件工作。積極推動企業群眾“就近辦”。(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大幅壓減自來水、電力、燃氣、供暖辦理時間,提高公用事業單位及醫院、銀行等服務機構相關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辦事、移動支付等。
具體措施:
1.2020年12月底前根據國家、省、市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出臺我縣相關文件。(縣發改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落實省轉供電環節電價管理制度,開展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回頭看”行動,加大對全縣用電量大的轉供電單位重點清理,切實降低終端用電成本。(縣發改局負責)
3.推廣互聯網辦電渠道,實現多種用電業務“一網通辦”、“一證辦電”、“一鏈審批”,將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總時長縮短至5天,試點實行“提前服務”和“事中事后監管”相結合的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對低壓小微企業,供電企業辦理環節壓減為2個,平均接電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小微企業全縣范圍內城市規劃區低壓接入容量擴大至160千伏安、農村擴大至100千伏安,低壓小微企業用電由供電企業投資到電能表。2020年年底前全面實施配電網可靠性提升工程,年內報裝接電不停電接火率達到100%。(縣發改局、供電公司負責)
4.進一步簡化水氣暖報裝工作,嚴格按照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簡化水氣暖報裝專項行動的通知》(魯建辦字 〔2019〕1號)要求,做好“兩壓、一精、一優”任務,確保辦理環節(不含設計施工等)不超過3個,辦理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提報材料不超過2份。大力推行移動支付,各專營公司利用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多種繳費支付方式,為廣大用戶提供便利條件。(縣住建局、城投公司負責)
5.優化居住證辦理流程,實現居住證“網上辦”“馬上辦”“免費辦”。簡化居住證申領材料,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或補領、換領居住證,凡居住地址未變化且在辦理居住登記或首領居住證時已核驗居住證明材料的,均可直接辦理。科學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領條件,除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外,對于有證據證明已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半年以上,或者明確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領居住證。提高居住證制發效率,各縣(區)公安戶政服務大廳至少配備一臺現場制證設備,實現居住證當日領取。為流動人口較多的派出所增配制證設備,實現居住證立等可取。進一步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辦理流程,壓縮申請材料60%以上,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縣公安局、人社局負責)
(二十)大力發展服務業,采用政府和市場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導鼓勵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發展養老、托幼、家政和“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等服務,有效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高供給質量,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需求。
具體措施:
1.制定出臺我縣加快建設數字社會的實施意見,加強公共數據開放,推動政務數據服務數字社會,推進“大數據”、“互聯網+”與教育、健康醫療、養老、文化、旅游、體育、家政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創新服務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眾。(縣發改局牽頭,縣教體局、民政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衛健局、體育中心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著力推動醫養健康、養老服務業、家庭服務業、體育產業等重點服務業行業轉型升級方案的落實,提升行業服務質量,實現健康有序發展。(縣發改局、衛健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商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構建遠程醫療服務網絡。用好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對互聯網醫院的診療服務加強監管。努力實現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服務。開展醫療護理員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醫療機構積極探索開展老年護理需求評估工作。深入開展創建優質服務活動,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完善軟硬件建設,做到程序最簡、時間最短、效率最高、服務最優,機構標識統一、辦事流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服務承諾公開、辦理結果公開。(縣衛健局負責)
4.2020年在全縣全面建立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護理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實行協議管理,建立健全監督稽核等機制,加強對護理服務行為和護理費用使用情況的監管。(縣醫保局負責)
四、強化責任擔當
(二十一)做好《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學習貫徹落實工作,為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法治保障。開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行動,加快制度創新流程再造,破解一批營商環境痛點難點。
具體措施:
1.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持續開展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縣司法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圍繞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納稅、跨境貿易等優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分類組織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提升行動,逐項制定流程再造方案,努力實現各個指標、各個事項辦理環節、材料、時間、費用、跑動次數等均達到全市領先水平。(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發改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鼓勵工作創新,強化工作調度和督導,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落地。
具體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主動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進一步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動力。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負責,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到位,層層明確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全面如期完成。(縣政府各部門負責)
2.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梳理分析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政策落實中的“堵點”,切實承擔優化營商環境的職責,并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落實有關政策的具體辦法,以大局意識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實。(縣政府各部門負責)
3.完善監督考評機制。堅持“以評促改”,定期對本縣營商環境數據進行回訪評價,針對評價暴露出的堵點問題、薄弱環節和制約因素,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建立約談和正向激勵制度,進一步推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縣政府各部門負責)